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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出台抗疫情稳外贸第二批12条支持措施
2020-04-14 10:01:33来源:南宁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胡晓萌

  本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方中群)为全力支持广西进出口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南宁海关在出台第一批12条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的基础上,近日再出台抗疫情稳外贸第二批12条支持措施,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化工作。 

  南宁海关于4月8日再出台支持措施,持续支持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海关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可提供卸货过程中查验、“门到门”查验、设备安装中检验等顺势监管;如需送实验室检测的,可凭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降低送检比例。放开进口防疫物资转关限制,允许企业办理转关手续,降低企业通关物流成本。优化边民互市进境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对进口水果实行分类查验,对低风险水果快验快放。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海关税款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缴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可向申报地海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最长3个月)和缴税计划,经审核同意可准予延期缴税,并对核准期内缴税的减免滞纳金。降低进口大宗散货差额担保金的征收比例,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政策措施,对涉及企业相关商品在排除期限内不再加征关税,迅速办理担保转税解除和排除关税税款退还手续,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海关还将减免税企业提交年报时限延长2个月,5月31日前均可办理手续,并由书面提交改为邮寄方式。 

  南宁海关还将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审核前置,优化合格评定方式,提升检验效率。对于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场注册登记/备案到期需延续的,自动延长至疫情防控结束后30天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海关重点帮扶自治区和各市重点骨干企业、新设企业解决通关疑难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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