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报道(骆秋妤 通讯员 邹筱溪 李金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广西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持续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广西走深走实。
《通知》包括8项内容,从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案件办理、推进法治校园建设、部门合作、法治宣讲等方面,多层面多维度地规定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八大措施,形成打击和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组合拳”,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持之以恒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要求各级院检察长要亲自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情况,与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座谈,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深入开展;要求各市分院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固强补弱“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成果。
《通知》强调要以办案为切入点,通过指控犯罪,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收缴教师资格证,落实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即时层报备案制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与“四大检察”的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调研,提高案件质量等,促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通知》重点监督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学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教职工招录制度,是否对学生、儿童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自护教育,是否严格管理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对于已经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学校是否及时处理、严肃追责,排查失职、瞒报漏报等情况,要求各地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防范成果。
《通知》要求点面结合,围绕校园安全的重点领域,结合广西情况,注重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较多、城乡结合部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继续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未检干警要优先选择专门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乡村学校等亟需法治教育资源或者发生过性侵害学生案件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继续推进法治宣讲活动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与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落实全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推行“一站式”取证机制,内外联动,推动完善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努力实现监督落实工作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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