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余壮鹏 蔡海滨)3月30日,记者从南宁邮局海关获悉,首批原出口越南的跨境电商退货包裹在东盟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顺利办理出口退货手续,标志着南宁综保区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实现了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的问题,南宁邮局海关积极落实抗疫情稳外贸的相关措施,加大CT机、智能分拣线、智能审图系统等科技设备投入,不断优化监管模式,简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手续,在国际邮件、跨境电商、国际快件“三合一”集约式监管新模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启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模式。3月24日,南宁邮局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接受了10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清单申报,结合机检和人工查验确认该批商品无异常后准予通关放行。
据南宁邮局海关现场关员介绍,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在疫情防控期间,南宁邮局海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不停歇”,助力我市外贸稳增长。据悉,今年以来,南宁邮局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出口商品4097批次、624.3万票,货值2.51亿元人民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