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出台措施为民政服务业解困
2020-03-27 10:03:14来源:广西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胡晓萌

  本报南宁讯 (记者/廖志荣 通讯员/安忠芳)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政服务机构纾难解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疫情防控,帮助民政服务业纾难解困。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将对正常运营且实施封闭管理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根据各地入住机构的服务对象人数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适当补助,统筹用于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补助资金可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对一线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等用途。

  对符合金融支持、稳岗支持、企业减负等扶持政策的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各地民政部门应通过开具证明、联系单等方式,为企业办理政策优惠手续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免征期限5个月;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半征收,减免期限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鼓励各地对受疫情影响暂停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站点,给予运营方适当补助。对需要交纳租金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适当减免场地租金或运营管理费。各地可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民政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补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