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梓剑)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了解到,《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我市将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切实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
根据《办法》,今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加强数据共享,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优化了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在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限上,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在不改变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对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项目组成员的调整,同时项目单位可以对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费用进行调剂,并做好以上情况的备案,进一步推动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预算调剂权的落实。
《办法》还指出,要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干扰,实施年报制度和中期检查制度,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减少评估、检查等活动;对于有证据证明项目承担单位已按任务书要求开展研发工作,但确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的,予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免除相应责任;对于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单位和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按照规定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进一步减轻了科研人员压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同时又考虑与现实工作的衔接,根据科研活动不确定性多、风险大的具体情况设计多种措施,利于工作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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