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口岸有序恢复通关 助国际产业链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8 10:42:09来源:中新网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中新网南宁2月16日电 (周磊 何璐璐 邓敏)南宁海关16日提供的信息显示,原先受疫情影响的广西边境口岸,正在有序恢复通关。中国—东盟间联系紧密的产业链所需生产原料,正通过边境口岸,运往相关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正常生产提供保障。

  南宁海关下属的东兴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刘维伟告诉记者,2月13日,原先受疫情影响闭关的东兴口岸恢复货物通关。目前,共监管进出口货物127吨,主要是纱线、铝盖和电池组等货物,总货值超10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口的货物中,有一批铝盖和电池组。负责办理报关手续的广西星速报关有限公司经理武爱传介绍,该批货物是中国国内企业在越南所建的易拉罐厂生产所急需的原材料,此次顺利出关,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这批2274.3万枚铝盖、3.3万个电池组,在6辆货车的运输下,日前经广西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出口至越南,从货物运抵到货车离场,仅用了不到二十分钟,较以往快了近一倍。

  为支持进出口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东兴海关在防控疫情的同时,还开通通关“绿色通道”,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生产性原料、食品、农产品等通关专用窗口,对上述货物实行无障碍快速通关,对需要查验的优先安排查验,随到随验。

  友谊关口岸是中国通往越南及东盟各国最大的陆路口岸。友谊关海关副关长郝云介绍,中越官方已就进出口、跨境货物运输达成共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两国货物到达友谊关—友谊口岸后,可进入交接地进行接驳。友谊关已于2月3日恢复货物通关。

  电子产业是中越间联系最紧密的产业链之一。广西华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梁鹏奋告诉记者,春节过后,他们公司共进口电子配件产品15车,货值163.3万美元。

  “如果公司近期进口的这批电子产品配件进不来,会影响工厂的生产,我们很着急。”此前担心疫情会影响货物通关的梁鹏奋,在友谊关海关的协调帮助下,顺利完成业务。

  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港区钦州港,随着企业逐渐复工复产,各类物资入境批次和数量也逐渐增大。

  侨资企业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7932.95吨制浆用木片原料,经海关关员现场查验后,在30分钟内,全部完成通关放行,并被快速运往园区企业投入生产。

  “这批原材料对我们公司复工复产意义重大。”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报关员赵懿说。

  钦州港海关副关长梁文舫介绍,疫情期间,该关在保留现场窗口服务的同时,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倡导企业线上办理;此外,海关加强口岸检疫执法和船舶登临检查,对轮换船员实行100%卫生检疫,加大船员体温检测与医学巡察。

  位于广西中部的重工业城市柳州,当地海关也通过QQ、微信以及电话等方式与企业及时沟通,通过“网上通关”和全程“不见面”模式办公。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已将酵母提取物等11批产品,共计110.8吨,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美国等8个国家。

  南宁海关关长王志介绍,为支持广西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实现稳外贸目标,该关紧急出台包括优化查验作业模式、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模式、支持凭祥铁路口岸进口越南水果等货物、支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支持开展集装箱国际中转、中转集拼业务等在内的,第一批12条措施,支持广西外贸稳定发展。

  广西商务厅当天提供的材料显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广西有序开展边境贸易,保持与越南边境省区贸易往来。目前,符合防疫条件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通道,已自2月10日起恢复运营;边境市、县(市、区)商务部门与越方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建立了跨境合作联防联控机制。(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