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7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2020年2月18日12时起,在全区推广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实行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通知要求,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指导、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根据《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0〕48号)要求,严格执行出入扫码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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