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宋震寰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吹风会上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于3月26日至28日在南宁举行,会议建议议程26项。
据介绍,此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面报告广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同时报告上一年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将初次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决定(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5件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案。
会议将第二次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经初审后多次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条例草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规范了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等。
会议还将审议《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梧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百色市芒果产业发展条例》《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审议《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条例》《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富川瑶族自治县古明城保护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等。(文 蔡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