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主任林怀勇作的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陈亮作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作的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范世祥作的关于该草案的审查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道军作的关于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凯广、吴云分别作的关于上述两个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金文作的关于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梧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贺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来宾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的书面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远贵、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雷震分别作的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文/图 蔡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