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优秀作品展·桂林站开幕

2019-12-11 09:51:07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摘要提示:12月7日,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优秀作品展·桂林站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馆开幕。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0日电(潘百孝 成能)12月7日,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优秀作品展·桂林站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馆开幕。本次展览由中国出版协会主管,中国出版协会书籍设计艺术工作委员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主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馆承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副局长、中国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邬书林,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著名书籍设计家吕敬人,中国出版协会书籍设计艺术工作委员会主任、著名书籍设计家刘晓翔等来自北京、南京、广州、南宁、桂林等地的书籍设计师、专家、教授及高校师生2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总裁姜革文在开幕式上介绍,本次中国的书籍设计展,在中国是顶尖的,在世界也是顶尖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去年成立了美术馆,希望不断举办精彩的展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成立了美术分社,希望不断出版精彩的艺术图书。

  吕敬人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书籍艺术20年来有了长足进步,逐渐由书籍装帧向书籍设计的整体概念发展,由侧重外在美观向内文编辑与工艺相结合的整体设计概念发展,折射出书籍整体美的设计理念。他强调,书籍不仅仅是内容的表达,此外还要有适宜的阅读,即要有美的感受,设计师的责任重大。他表示,本次展览是全国巡展的第一站,接下来会在各地继续展出。

  刘晓翔表示,中国出版协会书籍设计艺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艺委会)成立60年来,始终以为中国出版协会内外所有从事书籍设计艺术工作的设计人员与读者服务。他说,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共收到3000余件参赛作品,从中评选出近五年来全国最优秀的书籍设计,本次展览展出的是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他表示,展览是对过往五年书籍设计历程的总结,也是对以后书籍设计的展望。书籍设计师把原本没有外观形象的文本视觉化,以一种带情感的方式呈现给读者,这是从第六届全国书籍设计展开始到现在的发展理念。

  邬书林认为,艺委会是中国出版协会中成立时间最久、工作最有成效、社会影响最大的重要工作委员会之一,因有厚重的历史和开展的扎实有效工作,艺委会每到各地展览便受到当地热烈欢迎。邬书林表示,做好出版工作需要时常回看历史,总结经验;同时也要向前看,留意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更要务实、有效做好当前工作。

  邬书林说,书籍设计艺术工作是出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出版业不断发展壮大,从图书品种到印刷周期、印刷质量都有了质的飞跃。中国出版获各种世界级奖项的数量和等级均居亚洲第一。书籍设计艺术工作在提高书籍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方面,做出了十分有效的工作。

  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是国内水平最高、最权威、参与度最广泛的全国性书籍设计展,在业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多年来,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的举办,为中国书籍设计水平的提高和加强国内、国际间的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是当前国内书籍设计的一次集中展示,代表了目前国内书籍设计行业的最高水平和发展趋势。本次展览是从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中甄选的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是最精华的部分,共展出书籍设计作品300余件。

  开幕当天,作为第九届全国书籍设计艺术展优秀作品展·桂林站活动之一的“书籍之美”设计论坛同期举行,吕敬人,刘晓翔及平面设计师白凤鹍、曲闵民、吴绮虹、张申申六人先后进行了演讲,论坛嘉宾的演讲角度新颖、内容丰富,来自区内外的出版人、设计界人士和高校师生等近400人参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