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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注意消费套路

2019-11-06 09:24:59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注意消费套路

  今年以来,广西全区网络消费的投诉有1048件,其中购物类排前三的分别是食品、通讯器材和家用电器;服务类排前三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以及旅游服务。随着“双十一”网购节即将来临,11月4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要注意消费套路,“剁手”前要三思,做到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好自身权益不受损。

  先涨后降套路多 促销规则读仔细

  首先不要轻易被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形式所迷惑,要注意进行前后价格对比,提防“先涨价再降价”等猫腻;其次,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最后,在购物前对所需的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结合实际需求进行购买,避免盲目选购,造成浪费。

  缴纳定金需谨慎 个人信息保护好

  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会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此外,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传到网上,也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最好在正规电商平台上完成支付,不与卖家通过QQ、微信等私下付款,特别不要贸然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

  储值消费猫腻多 预付办卡要谨慎

  “双十一”网购节,各大健身美容等服务行业也纷纷推出网上预付款消费优惠活动,建议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要谨慎选择预付消费服务,不要贪图一时的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承诺而办卡。如果确实需要预付款消费服务,为降低企业跑路和店铺转让引起的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降低预付款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并尽快消费。

  存证意识不能少 权益维护要及时

  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有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及时向12315、消委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黄勇椋 通讯员 李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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