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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积金将实现贷款业务10日办结

2019-08-05 10:16:24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南宁日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陆春竹 姚琳尹)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实行联办,全面实现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目标。

  据悉,公积金贷款业务涉及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3个领域,职工办事耗时长、材料重复收取。由于各部门有独立的办结时限,职工只能等各部门依次办结,通常需要等待一两个月时间。

  根据《方案》,业务联办窗口受理贷款申请时,与借款人进行面谈,预签借款合同,一站式完成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的相关授权认证和抵押登记所需信息的采集手续,实行一次性面谈面签、记录互认。公积金贷款受理后,按内部流程和时限进行审批,组合贷款申请由受委托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实行同步并联审批。从根源上破解了传统贷款业务办理“痛点”和“堵点”问题,经试点论证,群众办事不仅是材料大大精简,耗时更是压缩了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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