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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遗失“被结婚” 验证别只是“看着像”

2019-01-23 09:06:20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24岁的广西姑娘梁某是从一张河南来的法院传票上得知自己“婚史”的。传票显示,这个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两年前在河南省安阳市登记结婚了。法院要求她2019年1月21日出庭,案由是“离婚纠纷”。她哭笑不得,从没结过婚的自己,怎么会被一个陌生男子起诉离婚呢?(1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表面看,梁某身份证遗失后被人冒用,并在民政部门“被结婚”,属于无辜“躺枪”。但往深里追究,梁某在身份证丢失后仅两日,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备,并登报申明作废,可在4个月后,别有用心之人却能拿着她的身份证到千里之外的河南登记结婚,这其中至少存在有关部门审核不严、身份验证技术不健全等问题。

  梁某身份证既然已经挂失,在法律层面上就失去了使用功能,可不法分子依然可以拿着已挂失的身份证招摇过市、坑蒙拐骗,反映出公安部门对遗失身份证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如同银行卡一样,居民身份证一旦挂失,公安就该当即联网注销,在全国任何地方都无法再使用。如果做到了这点,梁某“被结婚”的尴尬或许会避免。

  再看主导此事的河南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处理梁某“被结婚”一案上态度比较暧昧,总以“当时看着像”为由急于跟此事撇清关系。不过在此事中透露出的一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据民政局工作人员口述,民政部门只有办证权,没有身份审核权。也就是说,对所有登记结婚人的身份验证全凭肉眼观察法,倘若如此,岂不是给那些婚骗等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吗?

  居民身份早已全国联网,就连最大众化的酒店行业,对住客的身份识别都是严之又严,酒店除了对身份证信息联网核实外,还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一步确认备案。可在与人身大事紧密相连的婚姻登记处,身份识别还处于凭肉眼判断阶段,难免让人觉得有些落伍。

  事实上,不只是梁某,这些年冒用别人身份证假结婚的案件层出不穷,主要目的是用假婚姻骗取巨额彩礼。这无不警示着公安部门应尽快打通与民政等服务部门的联动渠道,赋予民政部门对居民身份的审核权,这样才可直接从源头上避免李逵被“李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此事,公安、民政部门要共同担起责任来,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民政部门虽然在居民身份认证上存在客观的技术短板,但核查不严是主要原因,这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应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尽快证实“被结婚”人“未婚”身份。

  公安部门也应引起警觉。很明显,此事极可能是利用假身份骗婚的案件,绝非一般的家庭矛盾问题,应启动相关调查追究机制,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即便案发地河南与梁某所在的广西相隔千里,公安之间的联动远比身单影只的受害者维权来的方便许多。因此,从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职能部门理应发挥作用,而不是以“属地管理”为由相互踢皮球。(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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