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近日,自治区本级财政按以奖代补方式下达2018年农民工工作奖补资金1.97亿元,全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
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要求,此次下达的农民工工作奖补资金,各地要优先用于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相关政策,确保兑现农民工创业补贴及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仍有剩余的,再依次用于支持培育全国知名劳务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会、农民工技能大赛等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相关工作,同时支持本地区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本地区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其他支出等。
据悉,此次资金分配以各市县2017年度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绩效为分配依据,采用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严格按照“各市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创业人数、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成效、开展农民工培训情况以及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进度”五项因素进行分配。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规范高效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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