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今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打击强迫消费违法行为
“黑导”罚以行业禁入 “黑店”追缴违法所得
“黑导”“黑车”“黑店”……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最担心遇到强迫消费的烦心事。昨日,南宁市旅发委召开南宁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工作动员会。会上透露,南宁市今年将开展打击强迫消费违法行为的“利剑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坚决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
据悉,2018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利剑行动”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来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利剑行动”将分阶段贯穿全年开展,其中第一阶段的综合整治时间从2月起持续到3月中旬,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打击“黑导”“黑车”“黑店”等强迫消费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打击“黑导” 委派旅行社也将被追究
案例
当事人曾某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其创建的QQ群为平台开展招揽、咨询、组织旅游活动,并冒用中国国旅(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并获取利润,谋取利益。曾某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
整治措施
像曾某这样的“黑导”今年将被重点检查和打击。“利剑行动”将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重点检查带团导游(领队)的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接受旅行社委派的相关材料;检查导游是否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提供领队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领队条件;团队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购物和另行收费项目是否有明确的补充协议;导游是否热衷在车上推销旅游商品和加点购物宣传,是否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店,诱骗加点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坚决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并协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惩治。
同时,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也要依法追究委派旅行社的责任。重点检查涉事旅行社是否与导游(领队)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为导游(领队)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款或者向其收取费用;是否向临时聘用的导游(领队)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是否安排具备领队条件的团队提供领队服务;是否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游客同意等。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和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要依法予以严惩。
严查“黑社”“黑车” 重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案例
广西南宁唐老鸭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许可情况下,于2017年6月期间,招揽组织游客赴泰国、越南等地旅游,收取旅游费用并获取利润,该社被处以1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5天。
整治措施
在此次“利剑行动”检查中,如发现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景区“药托”,照相点,娱乐体验项目不明码标价,诱导游客烧香骗取钱物现象等严重影响南宁市旅游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旅游主管部门将对其重拳打击。
“天价鱼”等类似的“黑店”也是今年“利剑行动”检查的重点。南宁市对于查获的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除按规定要求其赔偿或退货外,将移交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严查“黑社”“黑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重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对无相应运营资质非法营运的车辆移交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确保游客交通安全。(记者黄颖 实习生雷靖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