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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套现吃亏的是自己 欢迎大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2018-01-17 08:44:52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医保套现吃亏的是自己

  欢迎大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柳州市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科接到很多热心群众反映,在市内粉店、小卖店、小区围墙等多处看到写有“医保兑现”字样的小广告,询问靠不靠谱。柳州市社保局提醒,医保个人账户内的是“救命钱”,套现吃亏的是自己,还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虽然归个人所有,但仍然属于医保基金。因此,在《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2015)》(柳政办〔2015〕5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结存资金为个人所有,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符合规定的本人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其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医保卡的个人账户是跟随终身、可继承的,从长远考虑,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其实就是大家的“救命钱”,如果不好好管理,随意消费甚至套现,一旦身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时,就可能导致医保资金短缺。

  如果医保药店存在将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材料、日用品、副食品、化妆品等套换成医保范围内费用,帮助甚至参与将个人账户套换成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社保局在对药店进行结算时将拒付所涉及费用,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中止定点协议、解除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如属违法则上报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参保人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将被责令其退回违法所得,违规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巨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参保人员要对医保政策有所了解,正确使用医保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图眼前一时利益违反规定,甚至触犯法律。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向社保局举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举报投诉电话为:0772—2825083(柳州市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科)。

  今报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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