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推进秋冬两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区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考核目标任务,自治区政府决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联合督查组由区环保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等单位组成。督查内容包括:各市攻坚行动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建立、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含攻坚行动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预报预警、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信息报送等;城乡区域面源污染整治情况,包括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农作物秸秆及垃圾露天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市区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业固定源污染治理情况,含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水泥砖瓦碳酸钙等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移动源污染排放管控情况,含道路交通疏导举措、货车超标排放行为查处、工程机械废气防控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和燃煤小锅炉整治情况。
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现场检查、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意见等方式开展。攻坚行动期间,督查组将视各地工作进展和成效情况分批次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工作推进不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地区。(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 原文编辑:曹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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