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南宁发布居住登记申报提示 有小孩入学请尽早申报

2017-11-27 15:39:05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登记流程

  两种方式可取得证明

  据了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既是群众办理居住证的必经程序,同时也能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发挥应急作用。

  今年8月份,南宁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申报了居住登记的群众,凭《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可办理小型非营运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以往外地户籍的群众需要取得居住证才能办理这些业务,新规实施后大大方便了有相关需求的群众。

  取得《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有两个方式:

  第一个方式,流动人口在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1.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3.申报人年内一吋白底免冠彩照1张。受理点完成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申报后,发放给当事人《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第二个方式,流动人口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平台进行居住登记在线申报后,持相关证件前往所辖的受理点领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