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梧州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2017-11-10 10:17:56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梧州市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了一系列亲民便民利民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法律援助案件在逐年增长的同时,办案质量也不断提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95件,帮助7465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815.73万元。

  贴心服务,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把建立便民接待场所(接待窗口),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联系广大困难群体的重要平台,加大了对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投入,按照“临街、落地”的要求,建设一批贴进群众、方便群众的接待窗口。目前,全市已有5机构全部临街落地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场所,为残疾人设置了“无障碍通道”,较好地解决了“门难找”“门难进”的问题。

  同时,大力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工作制度、申请条件、范围、申请程序等上墙,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根据不同情况为授援人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小组,从案件受理、案卷内容、案卷归档、案卷质量和社会效果、受援人回访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跟踪,以便对症下药,优化服务,树立法律援助人员良好形象。2017年2月,梧州市司法局投资200多万元整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简称“一处两中心”)搬迁至市区中心临街新址,为群众提供交通便捷、设施完备办公场所。2015年,156名职工多次上访维权无果后通过法律援助维权,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帮助下挽回被拖欠工资、社保等损失200万余元,在此过程没有再上访的情况发生。

  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在市、县两级均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提高解答咨询质量。在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市政务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信访、残联、妇联、团委、工会、看守所、监狱、军分区、梧州学院等部门和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以及全市23个律师事务所、62个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委(社区)建立了91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市、县两级均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2016年6月,周某等125名梧州某有限公司员工因被拖欠工资追讨无果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并获受理。2016年7月,经承办律师、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的共同努力,公司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125名员工共计636275.80元。

  援调结合,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大胆尝试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引入调解方式,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六字方针,做到援调结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住建委和用人单位联系,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非诉调解、诉讼调解力度,降低成本,快速为受援人挽回经济,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2015年12月,倪某等49名梧州某有限公司员工因被拖欠工资追讨无果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并获受理。经承办律师、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的共同努力,仅一周时间,公司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49名受援人工资共22万余元。

  据统计,近三年来,梧州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和解、调解结案的案件614件,占总案件的8.3%。

  异地协作,助力珠江-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

  2016年9月,林某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道谢“谢谢你们,真没想到广西律师那么尽职尽责地帮助我们广东人打官司。”案件源自广东省封开县大洲镇村民梁某,因咳嗽于2015年1月到梧州市某医院治疗直至2月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认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当或过失,多次与医院沟通协商无果。随后,其家属在法律援助及案件承办律师的帮助下,依法调查取证,申请司法鉴定,申请梧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历时大半年,家属与医方签订调解协议,医方支付人民币106453元。

  2016年7月,梧州市司法局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和肇庆市司法局签订《广西梧州广东肇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交流协议》,从建立交流制度、协作制度和联络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交流机制,避免群众来回奔跑,为两广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2016年到2017年9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85名广东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青春护航,打造“青少年法律援助教育基地”

  面对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从民事类型往刑事类型发展,案由从单一到复杂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从规章制度着手,确保在咨询人数和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同步提升援助质量。近三年,梧州市共接待青少年咨询3213人次;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1140件,其中民事类710件,刑事类430件。2015年7月,17岁的徐某骑自行车将一老人撞倒在地因害怕而逃逸,造成老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为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和因民事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法院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大部分的意见。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两起法律援助案件,直接体现了法律援助对青少年的关爱,受援人及其家属对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的法律服务充满了感激之情。

  此外,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力度,与梧州学院加强合作,将预防性侵害教育带进大学课堂;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带进社区和学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案件偶有发生,而且呈低龄化,为了帮助女生了解预防性侵害的相关知识以及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安全健康地度过青春期,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发起“青春护航——关爱女生,预防性侵害”活动。市司法依托梧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教育基地”,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搭建桥梁,浇灌民族及国际团结和谐之花

  近年来,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畅通诉求渠道,扎实开展少数民族和涉外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和涉外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15年至2017年9月,全市共受理涉外、涉少数民族人群法律援助案件201件,其中涉外2件。2015年12月,来自四川省瑶族的36名农民工在梧州市某工程项目部从事墙体抹灰等工作,被包工头拖欠工资17.75万元,农民工押着包工头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帮忙解决纠纷。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邀请律师到现场解答咨询,为少数民族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帮助下,3个月后,36名少数民族群众如数拿到工资。又如,黎氏兰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清化县红方村雄边屯人,于2002年非法入境,暂住广西藤县濛江镇某组,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25日,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受援人黎氏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