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在南宁的部分外国人可领取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

2017-11-08 09:42:15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宁]在南宁的部分外国人可领取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

  部分在南宁居住的外国人领取了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广西新闻网记者 邓昶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7日讯(记者邓昶 通讯员陈虹倩)11月7日,12位在南宁长期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领取了永久居留身份证。

  据了解,自2017年6月16日起,公安部对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停止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更名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在名称上多了“身份”二字,在功能上,凸显出新版证件的身份证明功能,也与中国居民二代身份证接轨,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功能真正延伸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介绍,与旧版“永久居留证”相比,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具有两个特点: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技术标准,在证件中嵌入集成电路芯片,可通过证件阅读机具识别读取证件信息;明确将其作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身份证件,并可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通信、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作为身份证件单独使用。

  据了解,南宁市目前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72人。活动当天12名外国人领取了新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目前,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申请条件和渠道、审批程序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证件有效期的规定均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一致。外籍人士申请的基本条件是: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申请种类包括:夫妻团聚类;亲子团聚类;亲属投靠类;任职类;特殊人员类;投资类;侨民类;人才引进类;补换发。

  南宁警方提醒:凡持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在邕居住的外籍人士,自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自愿向原受理机关或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提出申请,换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除填写申请表格、交验旧版证件外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公安机关将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在20天内签发新版证件。2017年12月31日以后再提出申请的,持有人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或者证件内容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南宁警方首为外国人颁“身份证”

  12名外籍人士成功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宁]在南宁的部分外国人可领取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

  大家拿到新证都很高兴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实习生覃美琪 通讯员陈虹倩)11月7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举行了一场宣传活动,活动中由南宁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为12名在南宁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这也是南宁首批外籍人员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昨天首批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士多来自马来西亚、越南,60岁的越南籍居民陆先生也是其中之一。

  陆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是南宁人,他从1986年开始就来南宁了,在南宁做工程,在南宁成家立业,可谓是落叶生根。算起来,他已在南宁生活了30多年。此前,陆先生申领的旧版“永久居留证”只有15位数字,又没有智能芯片,去很多机构办事时,系统都无法识别,他只能不断找出入境管理分局的民警开证明。现在换领了新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号码上升至18位数字,又加装了芯片,极大方便了长期在邕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员。

  昨天,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单位也来到活动现场,开展相关宣传。据了解,自2017年6月16日起,公安部对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停止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新的证件多了“身份”二字,凸显出其身份证明功能,同时也与中国居民二代身份证接轨,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功能真正延伸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新版与旧版相比有两个特点。”据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三大队民警介绍,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具有两个特点: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技术标准,在证件中嵌入集成电路芯片,可通过证件阅读机具识别读取证件信息;明确将其作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身份证件,并可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通信、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作为身份证件单独使用。

  据了解,包括昨天获颁新证的12人在内,南宁市目前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者共有72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