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21-04-25 10:18:42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牢记总书记“生态优势金不换”嘱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强区——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广西: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日,在位于合浦县廉州湾的红树林,一群白鹭在夕阳余晖下自由觅食、嬉戏,呈现一幅白鹭欢歌生态美的动人画卷。林启波/摄

  本报记者 余 锋  袁 琳  骆万丽

  八桂大地,山清水秀。

  在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中,广西有10个市跻身全国前30名,其中6个市跻身前10名,柳州市继2020年位居第一名后继续蝉联今年一季度冠军。

  从“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的桂林漓江山水,到“海上森林”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从水清岸绿、一步一景的南宁那考河湿地公园,到清瀑碧泉、气势磅礴的大新德天跨国瀑布……春夏秋冬,无论哪个季节,来到壮乡广西的八方宾客,无不沉醉在风景如画的自然生态风光中,发出由衷的赞叹。

  近年来,广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不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群峰倒影山浮水,无水无山不入神。”这是近代诗人吴迈称赞桂林山水的诗句。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被誉为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近年来,广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将科学保护漓江作为生态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多方努力,长期困扰漓江保护的采石挖砂、乱砍滥伐、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非法网箱养殖等难题得以破解。漓江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成为全国少有的流经市区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科学保护漓江,是广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一个缩影。

  工业污染,是广西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难啃的一块“硬骨头”。作为西南工业重镇的柳州,在20世纪80—90年代因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未能同步推进,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成为我国四大酸雨区之一,当地的母亲河柳江也曾长期遭到数十个排污口直排的污水污染。曾经,说起每一场酸雨和柳江的污染,柳州人都会感到一阵阵心酸。

  为了摘掉全国四大“酸雨之都”的帽子,让柳江重获新生,近年来,柳州市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坚持绿色引领、质量先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污染治理与城市发展战略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采取柳江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等一系列举措加强环境治理。如今,百里柳江穿城而过,将江滨公园、柳州文庙等人文自然风光串起来,宛若百里画廊。

  为了还老百姓更多蓝天白云、清水绿岸的景象,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十三五”以来,广西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持续发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

  2020年,广西“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这一年,广西的天更蓝——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7%,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空气质量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纪录。

  这一年,广西的水更清——深入落细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突出抓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等重点工作,全区5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一,9个设区市入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名榜单(其中柳州、桂林分别高居第一名和第二名),入围城市数量保持全国第一。

  这一年,广西的土更净——累计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889.05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数据虽然枯燥,背后却生动诠释了广西还蓝天碧水净土于民所作的不懈努力,展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夯实八桂“绿色家底”

  “中国最美十大海滨城市”——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因其红树、白鹭、宁静等元素,向人们展示了大自然的纯真和美丽。

  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特有的胎生木本植物群落,素有“海上森林”“海洋卫士”之称。2017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时指出,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

  近年来,北海市高举生态立市大旗,把生态优势当作最大的优势,逐绿而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城市”——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的宣传、监控和保护力度,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红树林生态旅游区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依托自然资源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改造、新建26个城市公园和100多个各类文化娱乐广场,逐步形成了水碧、透绿、彰文的园林特色,有效地提升市民居住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过的南宁市那考河湿地公园,已成为“网红”景点。那考河过去曾是“臭水沟”,在2015年启动全流域治理后,华丽转身成为“山水相依、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生态修复样板,拿下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广西加快建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管控体系,并在2020年12月成为全国第二批首个公布“三线一单”成果文件的省份。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广西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稳步推进,“绿色家底”越来越厚实。截至今年3月底,广西先后投入24亿元和80多亿元,开展漓江流域和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大投入进行国土绿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全区石漠化土地减少率、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改善程度均居全国第一,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2.50%,居全国第3位。

  加快绿色发展,生态产业渐入佳境

  广西良好生态的金字招牌内涵丰富,既有自然生态禀赋好的天然之意,更有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实践之功。

  近年来,广西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已成功创建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3个县(区)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位居全国西部地区前列。

  有“南宁后花园”之称的上林县,是积极践行“两山论”的生动案例。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近年来,该县确立“生态为本、绿色崛起、旅游兴县、共享小康”目标,以生态引资金、以资源换项目,大力培育发展高值鱼、山水牛、生态鸡、生态旅游、光伏电站等特色产业,走上了绿色发展的快车道,并在2020年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

  守住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

  近年来,广西坚持生态立区、生态惠民,陆续出台一系列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改革方案,使生态文明建设有了制度依据,并通过绿色GDP考核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区域生态产业渐入佳境。

  ——生态农林业持续增长。水果、桑蚕、糖料甘蔗、秋冬菜、优质鸡、罗汉果、茉莉花(茶)产业规模稳居全国第一;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申报18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数量排名全国第一;大力发展林产加工业和林下经济,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14年的3850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662亿元,跃居全国第二位。

  ——生态工业逐步崛起。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壮大,打造了汽车、电子信息等10个千亿级工业产业集群,以柳州、南宁、贵港、桂林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初步形成;先后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45个。

  ——生态服务业稳步提升。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和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建设深入推进,打造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胜地和世界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嘱托,牢固坚持生态优先,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

  为了让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十四五”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今年以来,我区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吹响了“十四五”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的号角,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与此同时,我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水土流失整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推广实施沃土工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建立湾长制,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谱写新时代广西绿色发展新篇章,让人民群众在“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