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金融活水润泽实体经济 南宁坐上企业债券申报“直通车”
2020-06-05 17:29:34来源:南宁日报编辑:刘洋责编:路晶森

  连日来,由南宁经开区下属大型国有企业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打造的绿港·金瑞产业城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不久后一座座优质标准厂房将在这里拔地而起,为瑞声科技等南宁市重点工业企业提供“一站式”入驻服务。“项目的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现在企业债券申报坐上了‘直通车’,不仅为南宁经开区项目开发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也为企业今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该公司财务总监关月娥说。

  关月娥所说的“直通车”指的是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企业债券的机制。今年5月初,南宁市成为广西唯一一个因“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的城市,南宁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企业债券可实行“即报即审”,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为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持续注入金融活水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打牢基础

  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对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2014年5月,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已发行了企业债券。如今,企业债券申报“直通车”利好消息传来,让公司财务总监关月娥喜上眉梢:“以前申报企业债券需要层层上报,审批时间较长。现在,直接向定点受理机构申报即可,审核时间缩短,大大提升了申报效率,有助于企业快速募集资金,为南宁经开区的道路、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打造标准厂房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在南宁市和南宁经开区的大力支持下,绿港集团不断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筹融资能力,目前已累计发行各类债券9支,发行金额达47亿元。随着金融活水源源不断的注入,目前该公司全力打造的绿港·金瑞产业城项目一期和二期正在加快推进中,建设服务于瑞声科技(南宁)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南宁经开区,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打牢基础。(下转2版)  (上接1版)

  发挥企业债券支撑作用

  南宁市多个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受益

  近年来,南宁市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南宁市共获批发行企业债券5支,债券规模为67.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产业物流园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

  其中,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16年发行的第二期企业债券发行利率达3.82%,创造了南宁市乃至广西7年期债券利率新低,不仅节约了融资成本,而且为公司的厂房建设和资产运营提供了资金支持。

  “一直以来,南宁市高度重视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工作,搭建企业和券商对接平台,多次组织证券机构服务并指导企业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该公司投融资部经理林小妹介绍,近期公司在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梳理谋划公司企业债券的申报项目,启动企业债券申报注册工作,希望借助南宁市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为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更多资金储备。

  开展“一对一”服务活动

  争取更多企业债券获批发行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全市发行企业债券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发行债券,搭建企业和券商对接平台,服务企业做好申报指导。“此次南宁市获激励措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标志着南宁市企业在未来两年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企业债券更加便利,对于我市申报企业债券提速增效将起关键作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科长夏秋峥说。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共牵头召开了6场企业债券专项对接会,围绕企业债券申报与创新品种实务展开培训,从企业债券的简介、政策动态、发行条件、创新品种企业债券、专项企业债券等方向对企业债券进行介绍,并对已成功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发行要点、具体发行案例讲解,加大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开展申报企业债券“一对一”服务企业活动,利用好企业债券这一融资工具,运用好申报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争取更多的企业债券获批发行,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长期限、低成本的建设资金,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南宁日报记者韦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