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苗寨青年的“换车编年史”

2019-10-09 08:50:07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新华社南宁10月8日电题:苗寨青年的“换车编年史”

  新华社记者吴思思、黄孝邦

  乌英苗寨青年梁秀前去年花7万元购置了一辆小汽车,这是他购买的第6辆车,从摩托车到面包车,从货车到小轿车,不断升级的车型,折射了他生活的变迁。

  “有车的感觉真好。”10年前,梁秀前从广州将第一辆摩托车骑回寨子时,在家里木板墙上写下了这句话。位于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的乌英苗寨,与贵州交界,是融水最偏远的村屯之一。苗寨人对车的最初印象,还要从梁秀前的父亲梁安合说起。

  “以前只在画本看过,直到公社里开回了一辆拖拉机,我们就知道,这是车了。”梁安合说。

  小时候跟着父亲去乡里的梁秀前,第一次见到车,就爱上了这个“大家伙”。回家后,梁安合用木头造了一辆,很快成了最受苗寨小朋友欢迎的玩具。“还造出方向盘控制方向,小孩子可以骑上。有的村民不会做,要我帮忙,我说拿酒来换。”梁安合乐呵呵地说。

  儿童骑着木头车的快乐,无法填补村民生活的窘迫。水泥路1978年就通到乡里,却迟迟不到乌英苗寨。村民主要生计是种地,但产量少,不够吃,他们还要扛着木头,翻过一座山、淌过一条河,走4个小时的路到乡里去销售。混着红薯、木薯的杂粮粥,是苗家人最常见的饮食。

  1994年,梁秀前到乡里中学读书。每年183元的学费,成了家里无法承受的负担。“第一年东拼西凑,到第二年,没钱了。”

  最终梁秀前选择了辍学。1995年,乌英苗寨唯一的初中生梁秀前搭上前往柳城县的班车,成了寨子里为数不多外出打工的青年。

  梁秀前的第一份工作在柳城县的红砖厂开机器,做得好的话,每月有180元的工钱。一个月就赚够一年学费,梁秀前也想过回去读书,但是他每月大部分的工钱要寄回家买米,读书也就成为一个渐渐远去的梦。

  打工第二年,厂里的老板买了辆摩托车,全厂加菜庆祝。“如果我每个月能存钱下来,我一定也要买辆摩托车。”梁秀前心想。此后多年,他辗转多地务工,每个月都只留极少的生活费,其余的一概寄回了家。

  希望发生在2006年。一天,梁安合寄信说,家里种了杂交水稻,米够吃了,不用再寄钱来了。杂交水稻让村民终于能吃饱饭,还有了余粮。外出打工10余年的梁秀前,这时候才感觉自己真正走出了大山,从黄土地的束缚里挣脱。

  好消息接二连三。2008年,父亲又来信说,家里通了公路,还有一公里就到寨门口。梁秀前难以置信,马上请假回家,看到一条蜿蜿蜒蜒的砂石路。“真的通路了!”他记起3年前和朋友许下的诺言,哪一天家里通了路,就回家,他又记起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买车。

  2008年底,梁秀前开着摩托车载着妻女出现在乌英苗寨,全寨都沸腾了,这是寨子的第一辆车!

  2009年,乌英苗寨的第一个大学生吴辉忠走出大山,到南宁求学。而回到大山的梁秀前开了寨子里第一个小卖部,经常开着摩托车外出谈业务。回到寨子的第二年,他花费18500元购置了一辆二手面包车,并开了寨子里第一家木材加工厂;第三年,他又购置了一辆更大的二手车来拉货。

  2012年,梁秀前的第4辆车进了门,也是一辆二手车。“我们的明天会更好。”父亲在家里木墙上写下这句话。

  2015年,当地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一年前梁秀前新购入、用来跑长途的二手货车,此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在寨子实施危旧房改造、饮水、电改等工程时,梁秀前开着他的货车一趟趟拉回物料。他也见证苗寨换了新颜:水泥路直通村民门前,村里有了更安全的水、更稳定的电、更干净的生活环境……

  在扶贫干部的积极推动下,2017年,乌英苗寨成立党英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梁秀前成了合作社的带头人。他们开垦的荒山变果园,特色种植产业成了苗寨脱贫致富的新希望。

  2018年,梁秀前的第6辆车进了家,而大学毕业后的吴辉忠,选择进入柳州的一家车企,从事制造汽车的工作。

  如今车子已不是乌英苗寨的奢侈品,寨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摩托车,4户人家有了小汽车,还有不少人准备考驾照。(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