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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烟花爆竹“打非”不留死角

2019-02-19 09:25:11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尹航

  本报南宁讯 (记者/赵超 通讯员/李青山)2月15日,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听取融安“2·5”烟花爆竹火灾事故汇报,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自治区安委办要求,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融安“2·5”事故警示教育。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培训延伸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全面强化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坚决压实县、乡政府“打非”责任。要推进网格化监管,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应急(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乡镇通报经营许可信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打非”合力。

  全面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各地应急(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核对经营许可证照,对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追根溯源,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照。

  持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宣传力度,加大举报奖励工作力度。对仍保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市、县,要认真做好节后烟花爆竹生产复产验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复产“六不准”的验收标准,明确监管责任,严把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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