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部署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

2018-11-06 10:55:30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蒋予昕)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区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会,贯彻落实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对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据悉,全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将持续至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行动期间,各地交警部门将以全区统一行动和日常严密查处相结合,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及酒驾醉驾毒驾(3+N)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跨地市、跨县区假牌套牌嫌疑车辆的分析研判,实现精准打击;加大重要节点对酒驾醉驾毒驾的整治力度,扩大检查车型,多部门联勤联动联治。此外,组织警力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公布各地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登记,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控,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