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即将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

2018-10-17 17:43:16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据南宁市交警支队10月16日消息,为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广西即将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

  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之一,因其轻便、快捷而受到群众的广泛青睐。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也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成为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广西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将规定只有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通过国家CC认证,且列入广西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被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前购买的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且列入广西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核发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但根据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工商局、工信委《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5月15日起,只受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目录申请;广西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中的车型,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自动作废并从目录中删除。

  这就意味着,新国标正式实施以后,市民新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会受到处罚。(供稿 南宁市交警支队 编辑 龙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