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走下雷场 给家人道声平安——记南部战区广西边境扫雷队搜排手邢志明

2018-06-19 09:15:20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走下雷场,给家人道声平安——记南部战区广西边境扫雷队搜排手邢志明

  广西日报记者 李 贤  通讯员 关 磊

  6月18日,正值端午佳节。

  走下雷场,脱去已被汗水浸透的搜爆服,36岁的搜排手邢志明拨通妻子的电话:“今天的任务结束了,一切顺利……”

  走下雷场,道一声平安——这是邢志明与妻子王林艳之间的一个约定。邢志明是南部战区陆军某边防旅扫雷队三级军士长,2002年进入扫雷队,执行过多次扫雷排爆任务。

  边境排雷,出生入死,邢志明和战友们用热血与担当履行着使命。

  “我是班长,有责任冲锋在前”

  024号雷场,沟壑纵横,山石林立。

  扫雷队爆破组连续换了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安置爆破筒的合适位置。纵深近两百米的雷场,每次爆破进度仅两三米,官兵们一时犯了愁。

  “我进去看看情况。”爆破班班长田喻文急了。

  “我的经验比你丰富,还是我去!”已经穿好搜爆服的邢志明,拿起探雷器踏入雷场。

  一步,两步……邢志明每向前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雷场外,战友们神经高度紧绷。眼看着爆破筒往前移动了十几米,负责爆破的战士邱文海立即冲进雷场设置炸药,好让班长尽快撤下来。

  每次排雷,老兵们总是冲锋在前,遇到不明爆炸物,大家争着去排险。

  有些雷场沟壑纵横,爆破筒无法放置,只能靠人力清排出一条安全通道。这是排雷战斗中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整个任务进程。

  “我是班长,有责任冲在前面。自己多一分危险,战友就多一分安全。”邢志明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亲手排过多少颗地雷了,每次执行任务从来不敢大意,迈出的每一步都事关生死。

  雷场里,排雷官兵身着搜爆服和防护头盔,大部分时间双膝跪地作业,一个上午下来,人人大汗淋漓。每天排雷作业超过7个小时,对官兵体力与意志都是巨大考验。自执行任务以来,官兵们攻坚克难,涌现出一大批像邢志明一样的“开路先锋”“排雷能手”。

  一枚铁钉,珍藏至今

  在普通人的眼里,地雷是死亡和危险的象征;而在搜排手的眼中,能够亲手排除地雷是自己业务能力的体现。

  2002年,进入扫雷队不久,邢志明渴望能通过努力,尽快提高自己的搜排技能。

  一次任务中,身边的战友连排数雷,邢志明却一无所获。正当他急于找到地雷时,突然听到探雷器发出报警声,他的内心既激动又紧张……小心翼翼清除浮土后,他发现只是一枚铁钉。

  “为确保搜排过土地的绝对安全,雷场上清理出的每一块金属,对于整个任务来说都是有意义的。”看到邢志明失落的神情,班长张振兴鼓励他。

  听到这话,邢志明心情稍稍平复。他默默把丢掉的铁钉捡了回来,放在口袋里珍藏。如今,当了班长,邢志明经常把当年老班长的话讲给战友们听,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

  在邢志明所在的扫雷队中,不少官兵都珍藏有属于自己的“战利品”:弹片、硬币、弹壳、金属纽扣……每个“战利品”的背后,都承载着官兵成长的记忆。

  “扫雷行动不仅要扫除雷患,还要消除乡亲们内心的恐惧。”官兵们说,和平年代,我们天天坚守在扫雷岗位上,为的就是让群众放心——有扫雷兵在,边境雷患一定能够彻底排除。

  一个心愿,简单质朴

  “扫雷任务结束后,回老家照张全家福。”邢志明的心愿简单而质朴。

  去年11月5日,邢志明第二个女儿出生。11月27日,扫雷行动正式启动,孩子还未满月,他就从家乡直接奔赴雷场。如今,妻子独自在家乡抚养孩子,邢志明的父母因年老体弱,留在海南老家。

  “第一次上雷场,大女儿刚出生;如今大女儿上学了,二女儿也半岁了,他还在雷场上。”王林艳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等排雷任务结束,一家人能好好团聚。

  “我的军旅生涯从排雷开始,如果能够亲手终结雷患,那将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和收获!”邢志明动情地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