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和平硝烟——直击中越边境广西段扫雷现场

2018-01-08 17:43:54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LOCAL201801080955000588901007866

搜排手在互相检查防爆装备,确保安全。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LOCAL201801080955000590204013994

战士们在位于陡坡上的雷场一丝不苟搜排地雷。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LOCAL201801080955000592425160943

排雷官兵正在搬运炸药,准备清除雷场植被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12

搜排手正在标识可疑物体。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20

安装检查爆破线路。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24

移除清理完毕的雷区界碑。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27

雷场移交前,扫雷官兵会手拉手在作业完的雷场上来回走两遍,让老百姓放心。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33

扫雷官兵背着爆破筒从六七十度的陡坡进入雷场。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80108173131

现场引爆地雷。

       和平硝烟

       ——直击中越边境广西段扫雷现场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在边境地区组织了三次大规模扫雷行动和一次勘界立碑排雷行动,但中越边境广西段8个县(市、区),共17个边境乡镇53处的200多万平方米遗留雷患问题,仍长期困扰边民的安居乐业和边境地区的开放开发。各遗留雷场地形地貌复杂、荆棘丛生、沟壑纵横,过去几十年里,鲜少有人涉足。

       2017年11月27日,这片“死亡地带”的宁静被打破,全副武装的南部战区陆军某边防旅扫雷队官兵走进雷区,开启了新一轮也是中越边境广西段最后一轮扫雷工作……

       2017年12月下旬,记者来到东线扫雷队任务现场的东兴市002号雷场,用照片记录下官兵们在雷场爆破、搜排、销毁和雷场移交的全过程。

     “3、2、1,启爆!”随着点火站官兵的口令,“轰隆、轰隆”的爆炸声响彻云霄。据东线扫雷行动指挥员余赢介绍,002号雷场坡度达六七十度,表面覆盖着茂密的灌木和乔木,扫雷工作第一步就是用爆破筒爆破雷场,开辟出安全通道。

       爆破完后,搜排手们身穿近15公斤重的防爆服,并戴上3公斤重的头盔,一手握着探雷器,一手握着小铲和探雷针,带上两捆红色和黄色旗子进入雷场。搜排确认安全的区域用黄色旗子标识,搜排到的可疑物体和区域将用红色旗子标识。

       如果发现地雷,现场所有人员都要撤出雷场,由搜排手小心翼翼地将地雷表层土去除,然后用炸药就地诱爆。“这些地雷埋地下几十年了,性能已经很不稳定了,再丰富的排雷经验也不要冒险排出来展示。”余赢说。

       雷场上的每一寸土地搜排完毕后,扫雷队要向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移交雷场。移交现场有一个不变的程序,官兵手牵手在雷场来回走上两遍,然后移除雷场标志的石碑。

     “为什么交接时扫雷官兵需要手牵手走过雷场,没有安全隐患吗?”记者将众多读者的疑问进行询问,扫雷官兵自信地说:“我们对自己的扫雷技能有绝对的信心。更何况我们解放军绝不能把危险留给老百姓,要让老百姓亲眼目睹这片土地是安全的!”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邓 华 通讯员 宋邦稳 关 磊/摄影报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