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2018南宁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幸福清单"件件暖心

2018-01-17 10:52:02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今年,南宁市将建成10所公办中小学和12所幼儿园;在部分乡镇,建设20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急救点;新建、维修改造、扩建1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12座人行过街天桥;打通市区“断头路”或拓宽“瓶颈路”5条以上……昨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南宁人民会堂闭幕,大会表决通过的2018南宁市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涵盖教育、食品、文化、基建、就业、敬老等领域,为民办实事,件件暖人心。

  教育惠民工程

  ●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建成10所公办中小学校、12所幼儿园。

  ●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学配备60间自动化录播室。

  食品惠民工程

  ●食品安全流动快速检测平台项目:为基层食药监部门配备共17辆移动式流动电瓶快检车(包括车载实验室),深入农贸市场和超市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质量安全指标和非法添加物等进行快速检测。

  ●餐饮服务单位食材检验示范室项目:在市区10家经常承接大型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材检验示范室,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配套抽检项目: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到从种植源头到农贸市场、超市、食堂等餐饮消费各环节,在市区开展配套食品安全抽检17000份以上。

  健康惠民工程

  ●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1家(青秀区枫林社区)、改扩建17家(兴宁区金禾湾、长堽,江南区福建园,青秀区通福、桂兴,西乡塘区上尧、相思湖,邕宁区银龙,良庆区金象、玉龙,武鸣区标营,经开区北部湾科技园区、明阳工业园区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家(兴宁区金禾湾,江南区江南,青秀区茅桥、通福,邕宁区银龙,良庆区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医疗设备。

  ●智慧健康信息工程项目(二期):全面推进区域影像以及心电诊断中心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范围乡镇卫生院、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影像诊断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建立市级病理远程诊断平台,以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试点,为病人提供远程病理诊断服务;建立市级远程胎监诊断会诊系统,以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为试点,为孕妇提供实时远程胎心监测、诊断及指导服务。

  ●完善基层医疗急救体系项目:建设20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急救点,配置抢救监护型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和院内抢救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急救场所,培训急救骨干人员,配置急救技能培训器械,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特殊患者救助项目:

  1.艾滋病人救助项目:为首次入组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减免首次上药辅助检查和首次复查肝功能检查费用。

  2.精神障碍患者救助项目:为卫生部门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非住院免费药物治疗约2800例,患者规律服药12个月后病情稳定率达85%以上。

  3.贫困肺结核患者救助健康项目:为生活困难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治疗1000例,完成疗程后(6~8个月)治愈率85%以上。

  4.城乡低收入家庭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对南宁市户籍城乡低收入家庭危重孕产妇救治给予补助。

  ●服务群众健身项目:为各县区、开发区的公园、街道、社区、街头绿地、行政村共新增或更换120套户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

  文化惠民工程

  ●送戏下基层、进校园项目:

  1.送戏下基层:组织专业艺术院团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300场巡演。

  2.戏剧进校园:组织市属艺术院团到校园演出儿童剧、卡通剧共129场,到10所高校演出传统戏曲、精品剧目20场。

  ●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项目: 重点扶持200支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在年内完成一场扶持成果展演,并推荐一个以上业余文艺队的惠民优秀节目参加民歌湖大舞台展演。

  ●公益电影放映项目:

  1.社区放映项目:面向城市街道社区、乡镇社区放映电影4644场(含农民工专场100场)。

  2.农村放映项目:为全市1394个行政村放映电影16728场。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2个以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就业惠民工程

  ●扶持创业促进就业项目:建设1500个以上具备网络、共享会议室等配套办公条件的创业工位,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客生态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