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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列入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

2017-12-13 16:48:23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金融投资】南宁市列入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

  昨日上午,南宁市土地二级市场第一次转让合同签约仪式在市国土局挂牌大厅举行。当天,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鉴证下,位于青秀区仙葫片区的三宗地块,现场签订了《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总金额约2.49亿元。据悉,南宁市成为全国2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西唯一的试点城市。

  仙葫三宗地块签订“转让合同”拟开发

  当天上午,首先转让的是编号为GC2017-001(0802282)的地块。该地块位于仙葫大道北面,青秀区政府西面,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2.542亩。南宁市小花园酒楼有限公司和南宁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签订《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总价为1.76亿元,楼面地价为3374.95元/平方米。据悉,该地块计划打造成江景房项目。

  当天,现场还发放了《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鉴证书》,受让人凭交易鉴证书及《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可到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审批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相关工程报建等手续。

  随后转让的GC2017-002(0802212)、GC2017-003(0802213)两宗地块,都由邕宁区人民医院和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贸有限公司签订《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现场领取了交易鉴证书。这两宗地块都位于仙葫东139号,GC2017-002(0802212)地块为单一住宅用地,面积为5192.95平方米, 转让总价为1550.61万元,楼面地价为2004元/平方米;GC2017-003(0802213)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4587.34平方米,转让总价为5783.44万元(其中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价为967.01万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价格为4816.43万元,该宗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已于2013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楼面地价为698元/平方米。

  南宁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

  什么是土地一级、二级市场?众所周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经过划拨、招拍挂等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讲的土地一级市场,它是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交易。二级市场是相较于一级市场而言,指已经拿到土地的主体,再将手中土地转让、抵押或出租出去,它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

  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出让服务中心主任杨海翔介绍,土地二级市场是我国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对促进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主要表现为:交易规则不健全、服务和监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等。为完善二级土地市场,今年全国选择了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量较大且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作为二级市场试点。南宁市成为全国2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西唯一的试点城市。

  根据试点目标,到2018年底,依托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有机衔接、形成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修改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优化提升资源配置实现“多方共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试点的范围为南宁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具备宗地交易的情况。试点的具体交易种类包括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

  二级市场试点会对南宁土地市场有哪些影响?南宁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蒙海渡认为,开放土地二级市场,会从一定程度上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市场供应,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对楼市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一些因各种原因搁置的地块,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后,土地的利用价值可以做到最大化、最高效化。对于转让人来说,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后,可以快速地回笼资金;对于受让人来说,可以拿到好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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