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小创新"快乐运动 "快乐篮球"再掀全民健身热潮

2017-11-22 10:19:11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小创新”开启快乐运动密码——

  “快乐篮球”再掀全民健身热潮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孙鹏远 通讯员 袁 震 蒙精宇

  没想到别样的欢乐潮涌而来。

  11月21日晚,在广西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交通厅代表队刚刚下场休息的队员阮夏恒一脸开心:“太喜欢这样打篮球了!这下终于知道,原来扣篮的感觉这么爽!”

  篮球是风靡全球的运动项目,但对于许多篮球爱好者来说,那3.05米高的篮筐却让篮球的快乐大打折扣,要像NBA球星一样空中接力、大力灌篮,大概只能在梦里体会了。

  高高在上的篮筐,让许多喜欢篮球的人望而却步,宁可对着电视机里的比赛摇旗呐喊,却迈不出走上球场的脚步。

  不过,如今这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门槛,却被来自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投集团)的一项大胆创新破解了。11月18日在广西体育馆拉开大幕的快乐篮球联赛,证实了这个灵机一动的创新大受欢迎。

  这次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而举行的“百越山泉杯”2017年广西快乐篮球联赛,由自治区体育局和北投集团联袂主办,为期5天。来自区直单位、区内高校、自治区直属企业的32支球队、384名运动员,成了首批体验这一“新式篮球赛”的人。

  在比赛现场,偌大的体育馆内,球员踊跃,观众兴奋,全场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最大的“明星”身上——被降低了0.25米的篮板。正是缘于这一改变,别开生面的“快乐篮球”闪亮诞生了。

  这次联赛被诸多草根篮球爱好者认为是篮球运动走进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像排球衍生出气排球一样。从此,篮球家族有了新的成员——快乐篮球。

  为什么叫“快乐篮球”?北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韦勇球这样说:目的就是要让篮球运动充满快乐。他说,把许多人可望不可即的篮筐降低25-50厘米,不再让人死板迁就规矩,人的自主性增强了,玩得起的人多了,趣味性、观赏性增强了,快乐就是必然的了。据透露,快乐篮球的出炉经过深入的调研和论证,灵感则来自近年来风光无限的气排球。气排球当初也不过是几个人的突发奇想,如今却成了几乎覆盖每个住宅小区的风景线。

  比赛进入到第二天,记者见到刚从球场上下来的广西大学队的队员,问及他们对篮球的新“玩法”有什么新感受,队员们纷纷抢过话头说,很过瘾!很痛快!同样打完一场球,但感觉没那么累,反而意犹未尽。篮筐降下来,投篮命中率高了,大扣篮的冲动多了,玩的花样也多了。

  韦勇球在快乐篮球联赛开幕式的致词中说,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制定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大力打造各类体育品牌。 

  这次大赛,是广西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实际行动。韦勇球表示,作为自治区位列十强的大型国有企业,北投集团更应该担负起国企应尽的社会责任,大胆创新并致力于推广快乐篮球,目的是通过参与、支持体育活动,为广西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通过促进体育与产业的融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标准篮球改造成快乐篮球,一改之下,妙趣大异。可以说,这是为大多数普通人量身定做的运动项目。身高方面我们有可能上不去,那就把篮板降下来吧。如果说标准篮球是大家闺秀,那么快乐篮球就是邻家小妹;标准篮球是黄钟大吕,快乐篮球就是小调民谣;标准篮球是美味佳肴,快乐篮球就是街边小吃。接地气的事物总是最受大众欢迎的。对于推广这一运动,韦勇球说:“我们很有信心,我们也很快乐。下一步将大力推广快乐篮球,把更多的快乐元素引入快乐篮球中,把‘快乐’做足。”

  自治区体育局对北投集团的这一创新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给予最大的鼓励支持。

  一场不一样的赛事,还没结束就已让人津津乐道。体育界人士分析认为,快乐篮球的出笼不啻是大部分篮球运动爱好者的福音,北投集团把“高而上”的篮球一变而为“低而乐”,从而推动更广泛的全民参与,可谓善莫大焉!他们乐观推断,用不了多久,这个创新的运动项目必将成为国民新宠,必能推广普及广西城乡。

  【 编辑:陈丽婕  作者:孙鹏远 袁 震 蒙精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