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11-15 10:31:19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2017年11月15日 06:44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在南宁举行。自治区纪委委员44人出席会议。有关方面2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房灵敏作了讲话。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部署。

  全会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精髓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我国开启新征程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总体布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坚持以“五学五讲五表率”为总抓手,进一步组织动员、系统部署、扎实推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统一,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突出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持续正风肃纪,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向前发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坚持自我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派驻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全面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方案制定、人事安排、机构组建、纪法衔接等工作,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全会强调,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骨干力量,要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带头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光荣使命,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走好新时代新的长征路,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