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丹青翰墨新丝路 中国—东盟书画名家精品展开展

2017-11-10 16:52:35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图片默认标题

  人民网南宁11月10日电(伍迁)11月9日,丹青翰墨新丝路——中国—东盟书画名家精品展在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美术馆开展。本次精品展由广西中华文化促进会、广西艺术学院、广西美术家协会、广西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旨在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图片默认标题

  今年是东盟成立50周年,中国与东盟各国山水相依、文化同源。本次精品展共展出200余名中国和东盟书画艺术家的作品,其中东盟书法家作品180余件、中国书法家作品150余件、中国画作品50余件,是中国与东盟各国艺术家一次高水平的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体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文化上的交融发展,表达了各国艺术家开创书画新丝路的共同心声。

  图片默认标题

  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文化产业、艺术创作、艺术教育等多个领域不断拓展对话与合作的空间,不断推进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据悉,丹青翰墨新丝路——中国—东盟书画名家精品展还将在新加坡举办巡回展,以推动中国与东盟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