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广西3项知识产权成果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上发布
2026-09-19 16:29: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林姗婷责编:刘洋

  9月18日,第23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行论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在南宁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东盟国家工商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单位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暄主持论坛成果发布环节,并同与会领导嘉宾共同见证成果发布。

  论坛紧扣“香港与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新路径”主题,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背景下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融合路径展开深入研讨,集中发布10项商事法律成果。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项知识产权领域成果。

  一是成立面向东盟涉外知识产权多元解纷联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作为4家指导单位之一,联合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广西知识产权协会等7家单位,整合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及学术研究等各类资源,联动20个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构建高效便捷多元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打造面向东盟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广西渠道”。

  二是发布《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集》。遴选收录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针对进口产品发起的知识产权调查)专利维权、贵州汽车零配件企业与浙江摩托企业海外商标共存案等11个涉及海外商标抢注、商标权属和侵权、跨境特许经营等高频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例,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风险防范指引。

  三是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团体标准。该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联合中国及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有关机构共同编制,立足中国生成合成技术产业发展实际,兼顾面向东盟跨境经贸合作场景,围绕数据准备、模型训练、生成优化、输出控制、应用部署、用户反馈、合规审查等人工智能全业务链条,构建完整商业秘密保护框架,适用于文本、图像、音视频、代码等多模态生成算法研发企业、深度合成服务平台以及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企业。该标准的实施可为中国与东盟数字经贸合作提供合规参考标尺,营造公平透明的数字营商环境,助力提升区域人工智能产业风险治理整体水平,以标准“软联通”促进区域规则衔接,为构建安全可控、公平有序、互利共赢的区域数字产业合作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成果发布仪式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这三项成果聚焦企业跨境经贸合作中关切的现实需求,是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以法治方式回应跨境贸易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依托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数据底座,归集中国和东盟国家5600余万条专利、8.9万条已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29.6万条司法判例和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应用,建成运行知识产权数智化协同保护机制,上线“知识产权风险一键查”小程序和知识产权保护AI助手“桂小知”,实现专利风险评估10分钟完成、外观专利侵权比对3分钟完成,推动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时间成本降低70%。相关经验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典型案例。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数智化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充分整合全区调解、诉讼、仲裁、涉外援助等优质资源,联动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点搭建协同保护体系,推动本次论坛发布的各项成果落地见效,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案,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广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文 周光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