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世纪工程——平陆运河正式建成通航。这条打通江海阻隔、贯通内河腹地与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的黄金水道,破解了长期以来西江“江尾不见海”、内陆城市临海难出海的发展瓶颈,推动广西内陆城市实现从“望洋兴叹”走向“通江达海”的历史性跨越。
据悉,平陆运河通航首日,共投入运输货船30艘,上行货物主要是在北部湾港集散的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发往区内工厂,下行货物主要来源于广西、湖南、贵州、云南等货源腹地,货物类型主要为集装箱、钢材、高钙石等。其中,装载252个标准集装箱的江海直达船舶从南宁港启航,经平陆运河直抵越南芹苴港,主要装运汽车配件、板材、化纤等,服务区内柳州、南宁以及区外重庆、四川客户;怀化国际陆港—平陆运河铁水联运专列搭载三一重工的工程机械设备,经铁路运抵广西贵港,经运河转海运出口至印度;云图控股进口钾肥则从老挝经陆运转越南永安港,并经运河以江海联运方式运抵贵港基地。
借着运河通航的全新契机,临港、沿边、内陆产业纷纷向海发展,通航首日,桂、粤、川、湘四省五类实体企业均依托新通道启动江海联运出货,纷纷看好平陆运河带来的全新发展机遇。
作为本地产业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广西本土企业抢先首发、率先通航试水,对运河通道优势感触颇深。广西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谢家胜表示:“通航首日,我们的整车汽车KD件全程走水运发往柬埔寨。对比以往运输方式,运距和物流成本能够节约20%左右,省下的成本直接转化为企业利润,让我们的产品在海外市场更有价格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广西鑫柏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贸经理龚伟希也坦言:“平陆运河为我们外贸企业新增了一条稳定的水运出海通道,既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又能保障运输时效,通道优势十分突出。有了这条全新出海链路,我们开拓东南亚海外市场的底气和信心更足了。”
平陆运河不仅惠及广西本地企业,更以广西为枢纽,将物流红利辐射至西南、华南广大内陆地区,优化多省企业传统出海路线,形成全域联动的货源新格局。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永刚说道:“依托平陆运河全新通道,我们企业的进口货物分拨链路得到进一步优化,不仅大幅节约了物流成本、提升了整体运输效率,更为企业拓展云南、贵州等西南内陆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通道支撑。”
长久以来依赖长江东线出海的西南腹地产业,也迎来出海路径的历史性优化。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总经理岳洪燕介绍,企业从老挝进口钾肥的跨境物流链路经平陆运河优化后,运输时长缩短五成,运输费用降低约30%,降本增效成果十分显著。她表示,未来企业将依托运河双向物流通道,打通原料进口、产品出海的双向闭环,在保障国内粮食生产安全的同时,助力东南亚农业产业发展。
此外,平陆运河更打破了内陆区域不靠海、不临江的物流壁垒,让内陆地区成功实现通江达海。针对铁水联运新模式,怀化国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芳来算了一笔成本账:“平陆运河单船可装载5000吨货物,而一列班列散货运力为1300吨,一艘货船的装载量相当于3列火车,规模化水运的成本优势十分明显。”他说,“未来,我们陆港的进口散装货物40%—50%将选择平陆运河通道。”
一河贯通,货通八方、产业提速。平陆运河通航,不仅是世纪工程的圆满收官,更拉开了西南地区产业向海发展的全新序幕。为实现运河开通即运营、运营即畅达,2026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平陆运河货源组织工作方案》,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货源调度机制,扎实推进货源储备与对接工作。工作组先后深入重庆、云南等区外腹地,以及南宁、柳州、贵港、百色等区内重点货源城市,开展多场货源对接活动,累计吸引超1500家重点企业参会。通过推介运河物流优势、解读扶持政策,积极回应市场需求、提振企业合作信心,落地了一批货物运输合作订单。充足的前期筹备,让平陆运河通航初期便汇聚多元货源,货源覆盖广西、四川、湖南、贵州、云南等省区,货物品类丰富,既有铝土矿、煤炭、粮食、高钙石等大宗适水货物,也包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设备等高附加值产品。
平陆运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条通江达海的大运河,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标志性工程。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深化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对接、拓展东盟市场,持续完善平陆运河物流解决方案,提高江海联运作业效率,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高标准建设平陆运河经济带,培育发展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临港适水支柱产业,为运河夯实产业货源根基。(文 周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