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第23届东博会、峰会9月17日南宁启幕 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将在东博会开幕前通航
2026-09-02 15:33:21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刘洋责编:刘洋

  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情况暨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峰会”)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第23届东博会将于9月17—21日在南宁举办,峰会同期于9月17—18日举行,本届主题为“共享3.0机遇,共创美好生活”,将聚焦自贸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增长,展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新成果、新亮点。本届东博会、峰会已经被纳入中国—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届时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将高规格出席。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蹄疾步稳,成果丰硕。2025年双方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万亿美元,达1.0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4%。中国连续17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连续6年稳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6年1月至7月,双边贸易总额7444.1亿美元,同比增长24.7%,占同期中国外贸总额比重提升至21.8%。截至今年7月,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和中方工程承包累计营业额均超5150亿美元,雅万高铁、中老500千伏联网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持续走深走实。

  本届东博会展览总面积17万平方米,较上届增加1万平方米,展区由2个拓展至3个,新增南A社区展区。东帝汶首次作为共办方参会,实现东盟扩容后11国首次在南宁的历史性“全家福”。展会紧扣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机遇,升级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展区,首次设立未来空间、科创企业成长赋能展区。AI板块实现全新升级,华为、科大讯飞等头部企业参展,采用“双场地、差异化”布展模式,会展中心展示大模型、AI芯片硬核技术,南A社区实景呈现AI+制造、城市治理、文旅教育等落地场景,设立“AI大卖场”,推动展会从“看展品”转向“谈合作、做生意”。

  展会坚持“经贸为主线、企业为主体、应用为特色”,推出多项务实举措服务市场主体。首次设置东盟国家需求展,发布东盟需求清单,以“揭榜挂帅”模式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创新链主企业“以大带小”参展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开拓区域市场;依托会展智能体完成8000对贸易预配对;举办50场经贸活动,联动头部电商直播拓展市场渠道。普通观众既可选购榴莲、咖啡、红木等东盟特色商品,也可现场体验AI眼镜、各类智能机器人等前沿科技产品。

  备受关注的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将在东博会开幕前通航。这条新中国首条通江达海人工运河,打通西南腹地通往东盟的水运大动脉,缩短运距560公里,物流成本下降18%—30%。本届东博会专门设置平陆运河专题展区,配套航运物流、临港产业系列对接推介,还特别设置平陆运河实地考察线路,放大“黄金通道”与东博会“黄金平台”双向赋能效应,助力区域要素流通与产业集聚发展。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还将举办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中国—菲律宾工商界高层对话会、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等活动,聚焦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AI技术在制造业、医疗、农业等领域的场景应用落地,服务构建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合作新高地;推动设立平陆运河“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完善跨境商事法律服务。峰会还将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开展项目对接,助力释放规则制度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发布会上透露,中方将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尽早生效,推动其与RCEP协同实施。依托“购在中国”“出口中国”“投资中国”三大品牌,用好东博会平台,扩大双向贸易投资,深化数字、绿色、产供链合作,持续维护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携手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王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