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情况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民族工作成效。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西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七进”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组建由41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推动法律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同时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等必修课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方面,广西在19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建设研究基地,连续举办两届边疆民族地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论坛,圆满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编纂工作。持续擦亮“广西三月三”“刘三姐”等特色文化品牌,“时代楷模”黄文秀事迹被编入新版七年级语文教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方面,广西创新实施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桂在行动”,持续打造“千里边关·百里运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示带”。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广西获表彰数量居全国第一,桂林市象山区作为全国模范集体代表作大会发言。
广西还持续创新普法载体,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纳入“九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擦亮“法治三月三”特色普法品牌,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特色普法370余场,覆盖群众65万人次。在边境县(市、区)创新推行口岸界碑流动普法,依托全区3万多个法治宣传阵地织密基层普法网络。
在建设互嵌式社区方面,广西健全五级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四级组织体系。搭建五级就业服务网络,建成368家零工市场、400余个社区就业服务站。今年以来在广西三月三期间持续开展“桂在邻里”民族团结社区行活动,全区222个社区参与,覆盖群众超300万人。广西现有7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易地搬迁安置点创建覆盖率超90%,社区矛盾纠纷同比下降42%。(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黎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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