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实施灌区工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协同实施灌区工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完善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体系、打通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供机制保障。
方案聚焦“耕地保护、生态提升、产业赋能、乡村宜居”四大目标,明确五大整治任务,提出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坚持多目标统筹、多部门协作、多要素聚焦。综合考虑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条件,以桂中治旱乐滩引水灌区、百色水库灌区、驮英水库灌区等新建大型灌区,以及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大中型灌溉范围为实施区域,选择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补充潜力空间较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开展“灌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方案提出,要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恢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要求,采取“灌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灌区+土地整治”“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三种模式开展差异化整治。依托灌区灌溉优势,引入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打造现代化农业产业片区,确保灌区工程和耕地整治持续发挥效益。加大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资金统筹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金融资金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灌区工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广西“十五五”自然资源和保护利用规划。通过将灌区工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恢复、垦造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系统谋划、资源整合、协同实施,稳定耕地总量、优化耕地布局、推动耕地集中连片和耕地质量双提升,实现灌区水资源利用与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协同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余锋 通讯员黄葛炎、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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