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一级文物占三分之一 207件/套西南地区青铜文物在南宁展出
2025-12-23 17:27: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林姗婷责编:刘洋

  12月22日晚,“吉金万里——中国西南地区青铜文明特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举行开幕式。展览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面向观众开放,将持续展出至2026年4月6日。

开幕式现场

  本次展览从中国西南地区的宏观视角出发,以先秦至秦汉时期的青铜器为代表,选取了各地区的最具代表性的遗址,展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5省(自治区、直辖市)16家文博单位馆藏的207件/套文物精品,通过考古实证与艺术叙事,展现巴蜀、滇、夜郎、瓯骆等古国文明的独特创造力及其与中原文明的交融历程,讲述中国西南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实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演变格局。

观众看展

  展览分为“序厅”“川渝地区”“云南地区”“黔桂地区”和“多元融汇(尾厅)”五个部分,选取了各地区的最具代表性的遗址,如川渝地区的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盐源老龙头墓地等,云南地区的晋宁石寨山墓地、江川李家山墓地等,贵州地区的赫章可乐遗址等,广西地区的罗泊湾汉墓、合浦汉墓群等,其中不乏历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和近年来的考古新发现。

观众看展

  第一单元“川渝地区的青铜文明”,观众可以看到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商代铜人头像、铜人面具、铜眼形器、铜鸟形饰等,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商周时期铜人头、铜人形器、小金面具、鱼形金箔饰、石虎等,反映了两个遗址文化的延续性,也体现了古蜀人独特的审美意识和宗教信仰。还选取了四川地区典型遗址出土的青铜器。同时,将山东、川渝地区的出土器物与中原地区相互对照,展现了中国古代文明在不同区域之间的文化互动与融合。

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商周时期小金面具

  第二单元“云南地区的青铜文明”,展示了李家山贵族墓地出土的西汉驯马场面铜贮贝器、立牛铜线盒等,还有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出土的二立牛铜枕等。值得一提是,贮贝器是滇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云南地区的青铜器常常带有强烈的地方风格,在造型、工艺和使用功能上都有着显著的特点。常见有各类动物造型、几何纹饰和象征性符号等。

西汉驯马场面铜贮贝器吸引观众参观

  第三单元“黔桂地区的青铜文明”,带领观众进入神秘的夜郎古国和瓯骆文化,也就是今天的贵州和广西地区。近几十年来,两地陆续发现了大量青铜时代文化遗存,其时代最早可追溯到商周时期,至战国秦汉时期进入发展高峰,出土青铜器不仅地域特色鲜明,更体现出中原及周边巴蜀、滇、楚、南越等文化的强烈影响,极具多元性和创新性。该地区更是汉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成为连接海外的窗口,极大丰富了人们对当时生产生活、宗教信仰、艺术审美、文化交流的认识。

黔西南州博物馆藏羊角钮钟

  此次展出的207件/套青铜器中,一级文物占三分之一,古代巴蜀文化、滇文化、夜郎文化的青铜文物展品为首次大规模赴桂展出。现场展品涵盖铜器、金器、玉器、石器等多种器类,其中以21件/套三星堆文物展品、47件/套金沙文物展品为代表,另外还包括42件/套晚期巴蜀文化文物、45件/套的滇文化文物、22件/套的夜郎文化文物,30件/套广西本地文物,带领观众探索古代西南地区文明的源与流,感受先民非凡的文化想象力与创造力。

三星堆博物馆藏青铜人头像

  本次展览同时配备了VR体验区,以三星堆遗址为背景,通过沉浸式场景还原,带领观众“穿越”古蜀国,观看庄重神秘的祭祀仪式,近距离观察青铜面具等文物的细节,直观感受三星堆魅力。

  据了解,本次展览是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于2023年推出的“吉金万里——中国西南地区青铜文明展”系列巡展的第四站,此前已经在徐州、青州、宁波三地展出。(文/图 傅珊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