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广西自然资源系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多措并举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11月上旬,全区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7775.44公顷,超额完成“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标任务,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南宁市园博园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一角,昔日的“矿山疤痕”逐渐变身“绿色名片” 摄影任绍威
制度引领强保障 系统布局稳推进
“十四五”以来,广西自然资源系统始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筑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四梁八柱”。先后出台《广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配套制定《广西废弃石灰岩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形成“制度+技术”双重保障体系,让生态修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规划层面,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精准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屏两核一带六区”总体布局,结合桂北山地、北部湾沿海等不同区域生态特征,实行分区分类施策,确保修复工作科学精准。
打破行政壁垒、统筹各方力量是提升修复质效的关键。通过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西整合市、县资源,成功实施2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创新推行“肥瘦搭配”资源配置模式,将偏远地区生态效益突出但经济收益有限的修复项目,与城市周边兼具经济价值的项目统筹打包实施,推进14个自治区级重大工程和8个示范项目落地见效。资金保障方面,构建“中央+自治区+地方”多元投入机制,累计争取中央资金8.49亿元,统筹自治区级资金6.86亿元,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稳定资金支撑。
模式技术双创新 生态经济双丰收
广西自然资源厅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修复理念,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修复路径,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对生态基础较好的区域,优先采用自然恢复模式,减少人工干预;对生态受损严重区域,科学实施工程修复;对具备开发潜力的区域,推进转型利用,打造文旅景区、特色农业基地等新业态。截至11月5日,全区累计完成自然恢复4680.57公顷、转型利用4493.82公顷,较单纯工程修复节约成本约46亿元,贺州玉石林、柳州柳北生态修复等案例成为“变废为宝”的典范。
科技赋能让生态修复工作更高效、更精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三维建图等现代技术,广西建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协同管理模式,实现项目实施、图斑销号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同时,依托自然资源部南方石山地区地质环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引进类壤土改良、微生物结皮等关键技术,建设本土化试验示范基地,推动技术成果落地转化。目前,相关先进技术已应用于国家及自治区级重大工程,预计实现成果转化超2亿元,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协同攻坚破难题 筑牢屏障启新程
针对涉重金属污染这一生态修复“硬骨头”,广西主动探索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广西自然资源厅联合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工作的通知》,建立排查、方案、监管“三协同”工作体系,形成治理合力。结合广西重金属污染分布特点,科学划定7个重点治理区,建立自治区级协同治理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十五五”时期治理任务,为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经过五年攻坚,广西“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胜利收官,累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7775.44公顷,其中9931.55公顷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销号,超额完成“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标任务。
如今,昔日的“矿山疤痕”已纷纷变身“绿色名片”。广西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让“地球的伤疤”重焕生机,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擦亮“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名片写下生动注脚。(文 周复宏 袁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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