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桂企业办理跨省区迁移不再两头跑
提交材料由原来的39份精简到6份
近日,广西、广东两区省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两地公安、税务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进粤桂企业跨省(区)迁移登记便利化工作,打造“一次提交、一地受理、网上流转、一次落户”的集成化迁移登记服务协同,破解企业跨省(区)迁移难问题。改革后,粤桂企业跨省(区)迁移不再两头跑,迁移业务的办理环节由原来的15个压减到2个,须提交材料由原来的39份精简到6份,办理时间由法定68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跑动次数由14次减少到2次。
此前,企业跨省(区)迁移登记存在两地申请、多次跑动、手续繁琐、耗时太长等问题。该通知从精简材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办理方式、一次验证、数据共享、档案移交、税务迁移容缺办、简化印章刻制与注销备案、权益延续等“十个方面”提出系列改革措施,重构企业跨省迁移“全链条”服务模式。
改革措施落地后,企业跨省(区)迁移将开启“一地申请”办理模式,申请人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及变更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欠税企业,在申请跨省迁移时实行容缺办理,由迁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督促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向迁出地税务机关清缴欠税。
线上办理迁移的,申请人通过粤桂两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企业迁移一件事·粤桂迁移模块”,即可完成全部跨省迁移业务申请,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在两省区间跨省(区)迁移且信用风险级别为A类的企业,办理跨省(区)迁移后,其信用风险等级及享有的相应权益保持不变。纳税人迁移后,其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权益和资质保持不变。
据介绍,此次改革首次建立起两省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沟通交流机制,并统一操作规范,彻底改变企业跨省(区)迁移登记中“两地多次跑”、部门沟通不畅、跨省(区)迁移落地效率低现状。目前,改革举措已经实施,企业可申请办理业务。(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刘冬莲 通讯员诸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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