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西残疾人信息消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消除信息消费资费障碍,切实降低残疾人信息消费成本,保障残疾人平等、便捷地获取和使用信息,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广西各电信企业推出了特惠资费套餐服务,服务价格降价幅度达50%。同时,各电信企业根据残疾人身体情况和现实需求,推出了爱心卡(语音版)和爱心卡(流量版)专属套餐,分别适用于视力残疾人和听力(言语)残疾人,这意味着残疾人在通信服务上,将享有更贴合自身需求且性价比更高的选择,为他们深度参与信息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办法》明确,实施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适用人群范围较以往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广西区户籍有视力、听力和言语障碍的残疾人享受该优惠政策。此外,服务企业新增了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残疾人可选择的服务内容更为丰富,进一步满足多样化需求。
《办法》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制定了人性化的办理原则和流程。办理方式上,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前往各基础电信企业自有营业厅即可办理入网手续;对于人证核验存在困难的特殊情况,企业将采用合理、便捷的方式,确保残障人士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办理地点涵盖各基础电信企业市、县(市、区)自有营业厅,身体不便的残疾人还可由当地残联与基础电信企业协商,通过上门办理或其他合理方式完成业务办理。同时,残疾人可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基础电信企业办理专属优惠套餐。如果办理套餐的号码需要过户,过户后使用者若不符合残疾人条件,将不得享受专属优惠资费 ,以保证政策精准惠及目标人群。
多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落地。各级残联负责积极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广西通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结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提供贴心服务和合理便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资费变化,适时优化优惠方案。
《广西残疾人信息消费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广西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社会公平发展道路上的又一重要举措。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广大残疾人将在信息消费领域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更好地融入数字社会。(文 张燕)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