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2025年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引流阶梯式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实施文旅经济“融百业超万亿”行动,助推2025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速“双超十(10%)”,收入“超万亿”。
根据《方案》,达到2024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30万人次(含)以上、上规入统(含景区运营企业或总公司上规入统)且有首道门票并有独立的财务、门禁(匣机)和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等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可以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参加活动,并逐级报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方案》提出,对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同比2024年实现相应增长目标并符合《方案》规定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给予奖励。奖励设基础奖和激励奖。基础奖与激励奖可叠加。基础奖按照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的相应增长比例分四个档次予以奖励。获得基础奖的景区,以2024年游客接待量为基础计算2025年游客接待量的绝对增长量,分3个档次计算激励奖,上限不超过基础奖的200%。(文 林姗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