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旧换新跨年后仍可办理 广西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
2024年12月31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明确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新的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等,仍按2024年有关政策执行,消费者可按规定办理以旧换新并领取相关补贴。
其中,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新的补贴政策出台前,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可获一次性补贴,补贴为1.5万元或2万元;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可获一次性补贴,补贴为0.7万元至1.8万元不等。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种证件中的任何一种,可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继续申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3种证件中的任何一种,可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继续申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从2025年1月1日起,对2024年已纳入明确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产品,继续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其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或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获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我区陆续出台了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政策规定补贴的有效时间集中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此次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确保了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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