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第二届中国—东盟(南宁)文化月暨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南宁)音乐周在南宁开幕。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奕君宣布开幕。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越南文联主席杜洪军,中国—东盟中心教育文化旅游部主任贺迪等致辞。
2024年是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是中国—东盟博览会“镶钻成冠”新阶段的开局之年。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主办的本届文化月,涵盖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南宁)音乐周、第二届南宁国际诗歌周、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第八届中国—东盟电影展映等,邀请中国和东盟国家优秀乐团、艺术院团、诗人、艺术家汇聚南宁,开展音乐会、诗歌朗诵会、戏剧展演、电影展映等系列精彩活动,民族韵更厚、艺术味更浓、国际范更足。各国学者和艺术家们也将围绕音乐、诗歌、戏剧、电影等内容进行交流,共赴一场文化艺术的心灵之约、精神之约,共同书写文明交流互鉴新篇章。本次活动将持续至12月中旬。(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乔晓莹、魏碧锋)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