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广东、江西、广西、海南、贵州、云南6省(区)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海事局、广西海事局、海南海事局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谋珠江流域与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工作的深化发展。
会议现场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据了解,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此次会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广西海事局联合承办,会议主要总结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工作,通报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并讨论通过《区域交通运输高频违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区域货物运输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指导意见》《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区域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移送与抄告办法》等9项制度成果,为促进珠江流域与琼州海峡区域执法协作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区域执法协作各成员单位在广州共同签订《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构建经验互鉴、执法互动、信息互通、联席互商的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在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执法业务开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科技信息化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社会稳定以及长远发展战略产生深远影响。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继续推进实施“一套标准”,进一步深化区域执法协作信息共享,聚焦“两客一危”车辆等重点领域协同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细化落实毗邻地区常态化磋商机制、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以及执法协作素质能力共建机制,推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更好地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打造区域执法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一体化格局贡献广西力量。(文 唐梦琳 农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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