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在10大类奖项设作品奖,并在音乐、广播影视、戏剧、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增设单项奖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的文艺作品,均可参评
11月28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开展第十一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选工作,今年起铜鼓奖在10大类奖项设作品奖,并在相关艺术门类增设单项奖。
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最高文艺奖,主要用于奖励代表广西文艺创作最高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根据评选通知,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的文艺作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规定的,均可参评第十一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
今年10月2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办法》,对铜鼓奖的评选办法作了调整,除在文学(含民间文学、网络文学)、文艺理论评论、音乐、美术(含工艺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广播影视(含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影视纪录片、广播电视综艺节目、广播剧、综艺晚会以及上述类别的网络视听作品)、戏剧(含小品)、舞蹈、曲艺杂技(含魔术、滑稽节目)等10大类设作品奖外,还在音乐、广播影视、戏剧、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增设单项奖。其中,音乐类的表演奖依托中国音乐金钟奖广西选拔赛进行评选;曲艺杂技类的表演奖分别依托广西曲艺展演和广西杂技魔术展演进行评选。从2024年起,戏剧类评奖以三届(6年)为一个周期,作品奖每三届评选一次,剧本奖、导演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表演奖等单项奖依托广西戏剧展演进行评选。
铜鼓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小组下设10个评委工作组;同时,设立评审监督组,负责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相关申报材料须于2023年12月8日前寄送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广西日报 记者/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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