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广西执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该标准,一类、二类、三类适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1990元、1840元、1690元。
本次调整之后,南宁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市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1元。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元。
在南宁市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如果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南宁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有争议的,还可向南宁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记者了解到,在南宁市工作的劳动者若要进行劳动维权,可登录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申请,也可在市人社部门在重点民生、政务服务窗口配备的南宁人社智能柜台申请。涉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实施多点受理、统一分派,群众可就近选择网点投诉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监察机构通过维权指挥实施统一调度。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人员,除到维权服务大厅外,也可到各县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南宁日报 记者余秋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