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海关查获一批濒危黑酸枝木 该批货物没有相关许可证明,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近日,南宁海关所属的爱店海关查获濒危黑酸枝木667千克,目前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海关提醒,未取得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进出境。
近日,南宁海关所属爱店海关对一票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查获未申报的疑似涉濒危红木8根,重量667千克。
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货物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的保护品种豆科黄檀属黑酸枝木。因该批货物没有相关许可证明,目前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近日,南宁海关所属水口海关按规定将一批涉案犀牛角移交至龙州县自然资源局。该批犀牛角共计32块,重量8.94千克。经鉴定,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偶蹄目犀科动物的角,属极其濒危的野生动物的产品。据了解,该批犀牛角是水口缉私分局于2022年8月29日在南宁市伶俐高速服务区查获,涉嫌走私。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在未取得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进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宁晚报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黄大增 赵国宾 何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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