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空气清新,南宁市民幸福感满满。 南宁日报记者 潘浩 摄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2年1—1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7位。
今年1—11月,南宁市空气质量同比总体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7,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4%;PM10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南宁市提前完成2022年大气主要污染物累计减排任务,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7位、省会城市中排第6位。
今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最基础的民生工程,以“不容一粒沙”的决心,举全市之力多措并举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蓝天白云、清新空气的获得感。
南宁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努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让首府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持续提升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南宁日报 记者杨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